舔了还没几口,诗亚脚趾缝间的皴渣死皮就弄了两个孩子可嘴呀。
翠翠和琼琼实在恶心地受不了,嘴离开诗亚脚丫子,痛苦地把口里脏东西都吐出来。
「哎呀这两个小死东西怎么这么不讲卫生,乱朝地上吐。
吃不下我脚上的东西算啦我也不勉强你们,都给我跪到院子里。
荧荧你过来给我舔。
我知道你是个好孩子喜欢吃奶奶脚上的东西。」
诗亚蹬开翠翠和琼琼,摇晃着脚丫子招呼跪在不远处的荧荧道。
荧荧快速地跪到诗亚脚前捧起诗亚的脚丫子张口含住就给吮舔啊。
荧荧不是不觉得诗亚的脚丫子又脏又臭,可她认为诗亚的脚越是脏臭,她舔着才能越显出她的忠心!荧荧舔诗亚的脚,心情是愉快的,她竟有种幸福的感。
「我的脚趾头缝里有好多汗腻、皴皮,你一定很喜欢吃!把它们都舔吃了!」
诗亚脚指头在荧荧嘴里扭动着说。
荧荧就虔诚地把诗亚脚趾缝里的脏东西都舔下来吃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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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就是诗亚不说荧荧也会这么做的。
「荧荧真是个好孩子呀!」
诗亚脚从荧荧口里抽出在荧荧脸上轻轻拍了拍道。
「谢谢奶奶!」
荧荧吞了吞口水,由衷地说,然后又大口含住诗亚的脚趾卖力地舔。
以前荧荧不管做什么,柳玲都不说声好,总是骂荧荧不会做事,白吃饭。
荧荧在诗亚这找到了自己的价值。
邻居(四十)
诗亚把党庆家当做她的「行宫」在家让袜袜、蛔虫、蛐蛐,金花和殷殷、囡囡伺候腻了,就到党庆那换换口味儿,享受享受柳玲和荧荧、翠翠、琼琼的服侍。
高静从市保险公司调到小镇一个保险代办点,专门做小镇居民的生意,主要是为了服侍诗亚方便。
小镇是个山镇,除了镇子上那小块地方,大部分居民住的都比较分散。
高静身强力壮,跑起业务来倒也不在话下。
诗亚如果出镇子,山路远又难走,就叫高静给她当肩舆,驮着她去。
nvwang.icu 高静很愿意做诗亚专职的「坐骑」也非常胜任,但毕竟高静驮着诗亚较远的路也不能一口气走完,中途要歇上几气儿。
开始诗亚还不在意高静歇歇气,有时还自己走走,可后来诗亚就被惯得娇气了,嫌中途歇耽误时间,她对高静也算体贴,出门就带上殷殷,让殷殷和高静两个人换着驮她。
可殷殷那孩子虽然十四五岁了,长得却比较瘦弱,力气单薄,并不能胜任驮诗亚。
这无论金花怎么打殷殷也都没有用的。
「小静,殷殷这丫头驮我不适合,你一个人也别太累着,去给我买个粗壮的丫头来吧,帮你驮我。你一个人单身生活也挺辛苦,她平常也可以给你洗洗衣服,做个家务什么。」
诗亚倒挺爱护高静。
高静虽然调回小镇了,却没有和爹妈住一起,在离家不远的地方,自己买了套小平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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