邻居(148)


说良心话要不是你要,我还舍不得放她走呢!不瞒你说,孤儿院里这些孩子,政府能让他们吃饱穿暖不流落街头要饭就很不错啦,平常没怎么上文化课,孤儿院的阿姨们本来文化也都不怎么高,所以这些孩子几乎没啥谋生的本事,出去能找份保姆的工作,属相当好的啦!与其让蛔虫这么好的孩子去伺候那些没素质的女人,还不如给你当个养女。
也算是她的造化吧。」
合理向诗亚介绍道。
「哦她怎么叫『蛔虫』呀?看她营养不良的样子,该不会是她肚里真有蛔虫你们才给起的这么个绰号吧……」
诗亚对蛔虫的第一印象一点不好。
「呵呵哪里哪里呀。
她这孩子心眼灵,象阿姨肚里蛔虫,阿姨喜好什么她都能心领神会,不用说出口呢她就付诸行动了。
你别看这孩子长得比较瘦弱,其实可有劲啦。
你尽管放心大姐,她身体没任何病的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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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原来是这样啊……」
诗亚打量着这蛔虫思忖着蛔虫是不是乐意做她的养女。
「妈妈您要我做您女儿吧。
女儿会一心一意地伺候好妈妈!女儿要是有什么地方做得妈妈您不满意了,妈妈您想打想骂女儿都没有怨言。
妈妈您收下女儿吧!」
蛔虫果然厉害,一下瞧透诗亚的心思,给诗亚跪下磕头行礼道。
这番话说得诗亚心花怒放啊,当即决定收养蛔虫,爽快地办了手续。
邻居(三十四)
「名义上你是我的养女,实际上是我的保姆。
因为雇保姆还要给她工资,做不好事还打不得骂不得的,而且雇你这么小的保姆法律也禁止。
所以我才到孤儿院领养个女儿。
这个你明白吗?」
带蛔虫回家的路上,诗亚对蛔虫说。
「我明白妈妈!对外人说我就是您的女儿,在家里就是您的保姆。妈妈您放心我一定好好伺候您!」
蛔虫倒显得很愿意做保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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蛔虫还在襁褓里就被父母遗弃,在孤儿院长大到十二岁,性格十分早熟,而且是扭曲的,她有很强的超出年龄的自理能力,以及讨好谄媚阿姨的本领,却完全没有自立能力,是阿姨养活了她这个概念已经在她心里深深扎根,只有伺候阿姨她才能感到幸福!蛔虫已经被培养成一个受虐狂,她愿意被阿姨使唤。
现在,她又属于妈妈,更要加倍地讨妈妈的喜欢!
蛔虫还以为妈妈只领养了她一个孩子呢。
到了家,蛔虫发现袜袜竟然跪在门口,正等候诗亚进屋给换鞋。
蛔虫马上察觉出妈妈家是和孤儿院有很大的不同的,比如在孤儿院阿姨是不许让孩子下跪的,也不许打孩子的。
当然阿姨们是不可能严格遵守这些的,揪揪孩子的耳朵、打孩子几个嘴巴、踢孩子几脚的现象也还是存在。
孤儿院里的孩子,最怕被罚站,关小黑屋,不给饭吃。
蛔虫清楚现在给妈妈做女儿,免不了是要挨打的,她早就有思想准备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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