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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足胜桃夭(52)


我惊讶的看着她,「现在?在这里?」
「当然了,舔脚还要选地方吗?就在这里。你舔了我就告诉你。」
我犹豫道:「可是,这里人很多……」
「没关系,我不介意。」看着曾可皎洁的笑容,我却有一种无助的感觉。
我踌躇的蹲在原地,曾可见我半天没动静,不耐烦道:「你到底舔不舔啊,我的腿都酸了。」
我低头看着曾可的脚,弧度优美的足弓,修长的脚趾,细嫩光滑的皮肤,就连脚后跟也一样的细致,没有一点点死皮。脚背上隐约有一些细细的血管,不仔细看根本不会发现,脚底一丝皱纹都没有,加上脚上粘了些细沙,更显得晶莹美丽。我看的出神了,这双脚,是我迄今为止见过的最漂亮的脚了,甚至比田乐乐和乐田田的玉足还要略胜一筹。
不知是真的妥协于曾可的要挟还是抵挡不住这双完美的玉足的诱惑,我闭上了眼睛,大脑里一篇空白,忘了自己在哪儿,忘了自己是谁,忘了现在有多少人在看着我,我缓缓吐出舌尖,向曾可的脚移去,可是往前凑半天,却什么也没碰到。我奇怪的睁开眼睛,只见曾可早已经把脚缩回去了,正躺在椅子上笑得花枝乱颤。我知道,自己又被她耍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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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你还真舔啊,想不到真的有人喜欢舔别人的脚,哈哈。我才没你们家田乐乐那么变态呢,我不喜欢别人舔我的脚。刚才只是跟你开玩笑呢,你太逗了,喜欢舔脚的男人,哈哈………」曾可的声音越说越大,我恨不得冲上去捂住她的嘴。
我偷偷瞟了一眼曾可那双勾魂的玉足,有些不甘心,也有些庆幸,不甘心的是这双脚实在太完美了,太有诱惑力了,我真的很想尝尝把它含在嘴里是什么感觉。庆幸是因为我终于还是没有在大庭广众之下出丑,刚才要是真的舔下去了,沙滩上这么多人看着,后果真是不堪设想,我肯定要上电视了。
我回过神来,见曾可还在笑个不停,心里有些不爽,刚认识就被这丫头耍了三次,实在是太有损我楚大总监的英明了,我瞪了她一眼,说道:「笑够了没有,现在你可以告诉我田乐乐在哪儿了吧?」
曾可努力克制笑意,深吸了几口气才能勉强把话说顺溜,「黄金假日酒店,403房,乐乐正在那儿等你呢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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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待曾可把话说完,我早已经扬腿飞奔,在金灿灿的沙滩上留下一排稀疏的脚印。
第二十四章 被美人鱼钓了 从我开了这个贴子以来,一直受到大家的支持和鼓励,到今天,一个多月的时间,点击已经到了33000 ,说明大家都很喜欢这本书,对此老楚我感到很欣慰。但从上月月底,我在起点发了这本书,更名为《美足胜桃夭》,到今天为止点击只有可怜的700。但是我一直坚持论坛起点同时更新,因为我的电脑不能上本论坛,每次都是在起点发文以后,用手机复制到这个论坛,但手机毕竟功能有限,所以造成排版误差。也就是说,其实每次更新我都是先发在起点上的。我不嫌麻烦,只为让兄弟们看得过瘾。但是看着起点700多的点击,个位数的留言,我实在是有些灰心。我想不明白,既然有这么多人喜欢这本书,为什么就没人愿意给它的发展多一些支持呢?起点毕竟是一个更大的平台,只要点击率上去了,自然会有更多人看到这本书,甚至能唤起一些人真实的一面。我之前在论坛上寻求大家的支持,但只有极个别的兄弟响应,到起点注册了帐号收藏推荐。我很失落。如果大家真的喜欢写本书,花两分钟到起点注册一个帐号,在那儿更新后就能第一时间看到,且排版更清晰,看起来更舒服。对于你这不是难事,但对于这本书,是在给它更多的生存空间。老楚在此拜托各位同好,多多支持和宣传。让这本书成为 起点中文网 上第一本没有太监,第一本得到发现,第一本红起来的恋足小说。我们一起创造恋足的一片圣地。 本书在起点更名为《美足胜桃夭》,需要你们的拯救…… 另外,应一些读者要求,本书建立了读者群,号码是34603339。欢迎大家到群内交流谈论。验证信息请注明是本书读者。___>>第二十四章 被美人鱼钓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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